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會業務范圍 (一)宣傳貫徹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面向企業,反映監檢企業的愿望和要求,引導監檢企業人員切實遵循“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職業準則,服務于社會; (二)組織開展監檢業務調研,廣泛收集國內、外同行業技術、管理信息,探討監檢企業改革和發展趨勢;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制定和實施工程建設監檢工作發展規劃; (三)及時貫徹國家、省頒布的最新行業標準、規范、規程和規定;協助政府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相應的行業管理自律的標準、規定,并組織實施; (四)組織開展行業間的學術交流和新技術創新推廣活動,促進會員單位間的合作和交流;組織監檢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科普活動,提高企業職工的整體素質,增強會員單位的企業文化形象和綜合市場競爭力,創建會員之家; (五)維護本地區監檢工作秩序,協助政府主管部門規范、查處違規企業及個人的不良行為,維護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 (六)協助完成政府主管部門委托的監檢單位資質等級評審和監檢人員崗位證書的登記、換證等工作;完成企業資質動態管理的日常監督、檢查等工作; (七)組織評選和向上級推薦、表彰優秀監檢企業、個人和優秀科技論文,促進新技術成果和管理經驗成果的轉化,提高會員單位企業信譽和知名度; (八)承辦政府主管部門委托的其他工作。 |